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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通知,请知晓

皓齿牙科网 2025-11-21【牙齿美白知识】63人已围观

简介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公告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近期工作安排予以公告:2月1日至2月3日按照国务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公告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近期工作安排予以公告:

2月1日至2月3日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始对外办公。

2月3日至2月9日

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正常办公,企业、群众可到大厅进行业务办理,但建议无紧急情况暂缓来大厅办理事项,倡导采用线上办理模式申请业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预约。2月8日(星期六)暂停服务,群众、企业有特殊情况可进行预约服务。

2月10日后

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及时作相关安排,政务服务中心将提前发布有关通知。

倡议书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又能高效优质地满足企业、群众政务服务需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特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倡议一

办事群众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业务,避免人员聚集到政务服务大厅造成交叉感染。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业务申报:

01网上申报

02掌上申报

从应用商店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注册并登录后,使用APP申报业务。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6875300968753088

倡议二

确需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人员,请您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自2月3日(星期一)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所有工作人员将全部采取防护措施上岗,同时要求所有进厅办事人员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守护办事群众和大厅工作人员的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大厅通风、消毒、清洁、检测等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坚决筑牢防疫战线的“铜墙铁壁”!

苏州高新区人社部门相关工作通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1、全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营业。疫情未解除期间,暂缓开展线下集中职业介绍、招聘活动。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规范经营,诚实守信,为区内企业用工做好服务。防控非常时期不得向用工企业提供、推荐重点疫区劳动力以及服务外包业务,避免输入性疫情发生。

2、全区各职业培训机构一律暂缓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活动(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涉及与职业培训机构相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取消,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区人力资源市场暂停现场招聘活动,暂缓2020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活动。

4、2020年2月份职工社会保险征缴申报截止期由2月7日17时后延至2月15日17时,2月16日关闭业务申报期。2020年2月份职工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扣缴截止时间同步后延至2月29日。2020年3月征缴业务申报期于2月17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7日。

5、2020年2月份企业职工月度退休审批工作同步后延至2月17日开始。

6、大力推广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请广大参保单位尽量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做好月度申报工作,单位和个人可通过苏州人社和苏高新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人社各类业务。

7、各用人单位暂停赴外开展招聘活动,做好每天外地返程务工人员信息统计,主动抄报所在地人社服务机构。

8、2020年2月10前安排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一律延期,仲裁时效中止,重新开庭时间以苏州市虎丘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为准。局信访接待调解中心2月9日24时前暂停现场接待,劳动者维权请通过拨打12333、12345或来信反映相关诉求。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告全体患者及家属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们好!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门诊就诊

(一)开诊时间

2月1日、2日休息,2月3日以后开诊。

(二)开诊范围

1.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门诊暂停开诊,开诊时间另行通知。停诊期间,科室设立24小时急诊。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保留一个门诊诊室,其他科室门诊正常开诊。

2.部分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暴露风险的检查项目,如:消化内镜、支气管镜、喉镜及肺功能检查仅限急诊检查,普通检查的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3.已预约挂号的患者可通过原途径取消预约;已预约上述暂停检查项目的患者可等待我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或致电预约申请单上的联系电话咨询,如确实不能再进行此项检查,可于预约日期起一年内来院办理退费手续。

(三)场地设置

疫情期间,对门急诊楼的出入口及诊区设置进行如下调整:

1.医院出入口设置

(1)华山路大门:机动车辆及人行通道,开放。

(2)长江路大门:只开放人行及电瓶车通道。

(3)医院西边杨家弄两个大门:暂时关闭,行人、车辆暂时禁止通行。

2.楼内通道的调整

(1)急诊楼:只开放院内北门入口,其余关闭。

(2)病房楼:白天保留门诊及住院部两个入口,夜间只开放住院部一个入口。

(3)高压氧对面连廊入口,仅限于发热病人进行CT检查的专用通道,不能到达病区。如需前往病房或门诊,可按标牌指示路线前往。

3.地下车库仅限本院职工使用。病员及家属使用地面车位。

(四)预防措施

1.如无特殊情况,请尽量避免来院,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2.如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的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医院安排到指定地点就诊:

(1)发热37.3℃及以上;

(2)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者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3.患者及陪同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务必佩戴口罩,使用过的口罩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了您和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具有上述第2条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4.请实名就诊,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告知正确有效的手机号码等信息。

住院探视陪护

(一)原则上请尽量不要来院探视,以免交叉感染。

(二)探视时间10:00-12:00,16:00-18:00,患者探视时间尽可能减少。

(三)探视要求

2.患者及探视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带好口罩,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主动配合好筛查,从指定通道进入病房。

(四)如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谢绝探视和陪护:

1.发热37.3℃及以上;

2.两周内由武汉地区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6.服从医院关于探视陪护的其他管理规定,监护室按照监护室有关规定执行。

物资捐赠

由于医院目前防护物资十分短缺,尤其是医用N95口罩、外科口罩和防护服等,欢迎社会各界捐赠防护物资(暂不接受其他物资捐赠,联系人:设备科龚惠芬)。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身体健康!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

2020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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